招投标领域是否公平、公正,是检验一个区域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内容。
 
近日,记者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获悉,为解决过去招投标领域监管职能分散、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,重庆统一监管体制、制度规则、平台交易、信息管理和服务标准,创新构建直接监管格局,推动市场秩序更加规范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 
一、统一监管,破解“九龙治水”难题
 
“政出多门”“九龙治水”曾是招投标领域面临的难题。
 
过去,城乡建设、交通、水利等领域各有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机构,往往造成信息不对称。部分存在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仅在本行业、本地区受到限制,换个行业、换个地点仍能继续参加招投标。
 
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彻底打破这一局面,2018年10月,重庆开展大刀阔斧的改革,将原发展改革、城乡建设、交通、水利等11个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、管理、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,组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。
 
组建后,该局对市级审批、核准、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直接监管;对政府采购、国有资产交易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进行集中统一监管。
 
此后,全市各区县相继开展监管体制改革,直接监管区县审批、核准、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。
 
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“政出多门”“九龙治水”问题彻底解决。
 
体制机制改革后,政策体系建设随即跟上。
 
2019年11月,重庆市印发《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(试行)》,包括1个总体意见、4个监督管理办法和9个配套制度规则,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“1+4+9”政策体系。
 
重庆市还将原有的5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整合,成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成为全国首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交易品类达30多个。此外,重庆市还建立了“标准化+公共资源交易”四大体系共122项标准,交易服务事项标准达到全覆盖。
 
二、统一标准,遏制围标串标等行为
 
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是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基础。为此,重庆下大力气推行科学评标方法,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 
法定的评标方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,通俗地说,前者为“价低者得”,后者为“评分高者得”。
 
“评标方法的确定,要根据项目的特征进行科学选择。”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重庆结合《招标投标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要求具有通用技术、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、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;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、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。
 
针对恶意弃标、低价中标高价结算、偷工减料劣质工程等常见问题,重庆制定项目法人责任制、合同变更管理等配套措施,确保责任落实到人,保障项目顺利推进。
 

 
三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
 
国务院《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》提出,要推进招投标系统全流程电子化改革,以及推进电子证照、电子签章在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。
 
国家有部署,重庆有行动。如今,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已经建成,标准统一、终端覆盖全市。截至目前,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超99%,每年为市场主体减少负担约2亿元。
 
针对招投标的“电子身份证”CA证书,重庆打造CA证书共享互认平台,积极引入手机CA证书,实现了一套CA全市通用,并推动实现成渝地区跨区域互认。
 
为方便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,重庆还在国家部委颁发的标准文本基础上,结合实际编制形成标准化的招标文件,并将其植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,解决了以往招标文件“五花八门”的问题。
 
一方面优化服务,一方面借助大数据加强监管。2021年1月,全国首个跨层级、跨行业、跨部门的省级招标投标信用平台——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线。该平台与“信用中国(重庆)”互联互通,打破信用信息壁垒,对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管理。